(本文於2015年10月28日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2015年10月10日我出席了特區政府的扶貧委員會高峰會;會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檢視了2014年香港貧窮情況以,並公佈2009至2014年間貧窮數字的相關分析,其中要點如下。
官方解讀數字
首先,在此五年期間,界定於政府貧窮線以下的貧窮住戶數目由541000增至555000,但住戶中的貧窮人口卻由135萬人略減至133萬人。不過,在計入恆常現金福利後,同期貧窮住戶數字則由406000 減至 383000,而貧窮人口則由104萬減至96.2萬,可見政策介入對減少貧窮線以下住戶數目及人口發揮積極作用。
第二,活在貧窮線以下的長者,由366500 人增至 436400人,增幅達19.1%;在計入政府的恆常現金福利後,則由282900人增至 293800人,增幅大減,僅為3.9%。不過,即使有政府的現金轉移作用,由於人口急劇老化,預料貧窮長者人數將大幅增加。
第三,期內經濟活躍住戶中,貧窮戶數目由829000 (2009)降至 759000(2014),減幅為8.4%;在計入政府的恆常現金福利後,則由634000 減至 537000,降幅增加至15.3%。經濟非活躍住戶的貧窮戶數目,在計入政府的恆常現金福利後,降幅的百份率由8.9%增至15.2%,經濟非活躍住戶的人口貧窮率由2009年的62.2%降至2014年的57.6%,經濟活躍住戶的人口貧窮率則由2009年的10.7%降至2014年的9.0%,可見兩者的差別甚大
我樂見林司長指出促進就業對減貧的重要效應。2009至2014年期間,貧窮人口所以減少,在很大程度上拜就業市場蓬勃所賜。司長預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推出之後,貧窮率會進一步下降,但也提醒未必足以抵消長者貧窮率升勢。
可惜司長在會上的另一重要信息卻被傳媒忽略了:她指出長者貧窮率的分析數字有所偏差,皆因貧窮線只考慮收入,資產並不計算在內,而長者大都沒有工作收入。
我一向對於單以收入界定貧窮線的做法有所保留,其中弊病在於高估貧窮長者人數,誇大長者貧窮狀況。因此,無論政客及倡議者如何極力爭議長者貧窮問題的嚴重性,我從不會照單全收。
客觀形勢分析
其實政府若能善用貧窮線,必能取得更準確的貧窮率;辦法是將貧窮線用於衡量戶主年齡介乎20至64歲,即在職年齡的住戶經濟狀況。【圖1】列舉1985至2014年住戶貧窮率,其中採納來自政府用以評估貧窮率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數據。住戶貧窮率已把政府的恆常現金福利計算在內,分為經濟活躍住戶、經濟非活躍住戶,以及總計三項計算。
有趣的是,經濟活躍住戶的貧窮率一直維持穩定,在首個十年期(1985至1994年)平均約為7.8%;第二個十年期為10.5%;第三個十年期,亦即2005至2014年間,平均為9.8%。由於經濟活躍住戶佔戶主屬在職年齡的整體住戶數目的大部份(約佔77%),是以在此三十年期間,整體住戶的貧窮率亦大致相同,;而同期內經濟非活躍住戶的貧窮率平均為55%,比率持續偏高,實在不足為怪。
首個十年期(1985至1994年)內貧窮率所以偏低,因為適逢中國對外開放之初;當時香港製造業漸向北移,在本地生產力提升的同時,不少技術較低就業者亦從中受惠。第二個十年期(1995至2004年)內貧窮率卻趨升,原因是出現亞洲金融危機之後,本地有六年陷於經濟衰退。第三個十年期(2005至2014年)內的貧窮率反映出就業市場的蓬勃,但技術較低就業者的勞動生產力升幅,則不及首個十年期。
長者貧窮隱憂
至於戶主為65歲或以上長者的住戶,若採取政府所制定的貧窮線加以分析,又會有何發現?【圖1】顯示經濟活躍的長者住戶的貧窮率約高於戶主處於在職年齡的住戶50% 至 100%。年長就業者事業高峰已過,薪酬往往較低,有此差別亦在預期之內。
經濟非活躍的長者住戶,貧窮率雖然偏高,但在2005至2014年這個十年期內,卻並不高於戶主處於在職年齡的經濟非活躍住戶。由於長者住戶成員大都已經退休,部份人亦擁有資產,其貧窮率多會被嚴重高估。因此,政策措施應針對令經濟非活躍而又適齡工作的住戶重返勞動市場,這不但能收即時減貧之效,亦能避免未來長者貧窮率趨升。
1985至2014年期間,戶主屬在職年齡的經濟非活躍住戶比率由3.0% 增至 7.5%,為何增幅如此之高?2014年,這類住戶為數14萬(其中適齡工作者為數193000)。納入貧窮之列的經濟非活躍住戶有77000(其中適齡工作者有111000人)。
這實在是個很大的數目,值得進一步詳加研究。有趣的是這約相當於2011年人口普查中沒有工作但並無非不得已的理由的適齡工作者人數,即174,900。非不得已的不工作理由包括患病、料理家務、求學、在囚等。這類統計數字一向不大,直至1996年亦只不過是34,900,但隨後即顯著增加。
適得其反玄機
究竟政府提供的經常現金福利及非現金福利,是否分別產生紓解貧窮及助長貧窮的兩極效應?有人說全港為照顧弱勢社群而設的福利計劃共計有221項之多。
新設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針對貧窮戶,旨在提供鼓勵他們投入工作的誘因。現有各項福利計劃則缺乏針對性,只為需要援助者提供協助,並非針對扶貧目標。不少計劃更適得其反地令人變得經濟不活躍。
自1990年代中期以後,政府的人均社會福利開支急劇上升,同期選擇退出職場者亦有趨升之勢。【圖2】顯示沒有非不得已的理由而不工作者的人口百份比與實質人均社會福利開支的對比分析。
我認為近十年來社會上對貧窮率升勢凌厲的普遍觀感,並無實質根據;數據展示經濟活躍住戶貧窮率自1985年以來只有輕微升幅,並非大幅飆升。政府的經常性現金福利,顯然對控制貧窮率發揮一定作用,但也難免在不經意間提供了不工作的誘因,導人退出職場,反而製造了部份貧窮現象,增加了社會減貧工作的壓力,這倒是值得關注的。
傳媒終日大字標題,突顯貧窮問題,頗多言過其實之處。眾所週知,在社會日益繁榮的情況下,確有部份家庭陷於赤貧苦況,其中不乏具有新聞價值之感人故事,自會獲得廣泛報導,但須明白部份現象未必是事實的全部,須加以瞭解分析,不能以偏蓋全。財富差距在樓價影響下確實大為擴闊,然而不可與貧窮混為一談,亦並非可憑貧窮線加以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