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近數十年來收入分散程度有增無減,但收入不均現象只在近期才備受大眾關注,部分原因固然在於大眾對分配公義的標準敏感度日高,但亦多少因為社會開放、爭議日多,帶有政治表態成分。至於諉之為貧富懸殊日益上升的因素,則論者往往單憑一己之見,甚至出於政治意氣而無的放矢,欠缺深入分析及細心求證。希望透過本文,可略補這方面的不足。

 

要制訂恰當的公共政策處理收入不均問題,必須正確理解究竟收入分散問題日趨嚴重是否值得關注的社會、經濟或政治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屬於科學議題,必先有確切答案,方能妥善處理相關政策議題。本文將從實證角度探討收入分散背後的成因,從而考慮應對之策;並闡釋個人收入分散與住戶收入分散兩者之間的明確分野。

 

本文以1976年至2011年人口普查各組數據集的子集估計本地住戶及個人收入分散的堅尼系數,亦即衡量收入分散現象的常用準則。堅尼系數由0(收入百分百均等)至1(收入百分百不公;亦即一人獨得所有收入)。本文中所作估計數字與政府統計處數字略有不同,主要因為我的樣本量較少,而收入變數又未盡周密,但願差別不大。希望藉本文拋磚引玉,鼓勵其他研究者採用較為細緻的數據集以作進一步分析。

 

「分散」對比 分門別類

 

從【表1】可見住戶及個人收入分散現象大致上隨時間增長,只有少數例外;近數年雖已放緩,但收入不均現象持續增加。在1981至2011年、1991至2011年、2001至2011年三段期間,我估計本地住戶收入分散增加的堅尼系數分別為0.074、0.048、0.031;同期內個人收入分散增加的堅尼系數,則分別為0.090、0.053、0.021。在此三十年期內,住戶與個人收入分散現象的變化模式差異頗大。住戶收入分散增加速率相對較急,而個人收入分散速率則相對較緩,這對理解收入不均的趨勢至為關鍵。

 

1    個人及住戶收入分散堅尼系數

 

  堅尼系數    堅尼系數的變化(不同年期)
  1971年 1981年 1991年 2001年 2011年 1971-2011年 1981-2011年 1991-2011年 2001-2011年
                   
個人收入分散 0.397 0.434 0.466 0.487 0.09 0.053 0.021
住戶收入分散 0.459 0.485 0.502 0.533 0.074 0.048 0.031
政府統計處估計的住戶收入分散數字 0.43 0.451 0.476 0.525 0.537 0.107 0.086 0.061 0.012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住戶收入來自所有個別成員,是眾人不同決擇的結果,其中包括就業、退休、結婚、離婚、生育,是否自立門戶等選擇因素,對住戶收入及其在社會上的分散情況構成錯綜複雜的影響。

 

要掌握住戶收入分散加劇趨勢的成因,必先了解上述千絲萬縷的選擇因素,及其對觀察所得的收入分散現象有何效應。如此艱巨的分析任務不易完成,必須搜集遠較人口普查數字為多的參考數據。採用現存數據,只能以簡單程式將收入分散現象解構為不同組成因素,然後比較各因素之間的歷時變化,以便從中識別收入分散的主因。雖然分析並不能完全解構背後的複雜因素,但對於住戶收入分散現象的歷時變化的主要原因至少能提供一些頭緒。

 

進行有關實證解構分析所用的並非堅尼系數,而是戴爾指數(Theil Index),因為堅尼系數難有簡單的數學解構公式,反而戴爾指數則可通過數學上的加性(additive)方式解構,以產生各種相關因素或人口組別所佔比重,因而一向廣泛應用於同類分析。實際上,戴爾指數的估計數字與堅尼系數的數字大同小異。

 

根據戴爾指數,1976至2011年期間,本地住戶以及個人收入分散程度均同告增加,住戶由0.452增至0.564,個人則由0.407增至0.522。同期內住戶收入分散0.112的增幅,與個人收入分散0.115的增幅分別不大。但1991至2011年期間,兩者增幅強弱有變,住戶收入分散0.077的增幅,則較個人收入0.066的增幅明顯為高,與基於堅尼系數的估計數字相若。箇中原因為何?可從個人及住戶收入分散起因方面探索。

 

教育政策 均等關鍵

 

【表2】所見個人收入分散起因可解構為五大因素:年齡、性別、教育、婚姻及新移民狀況。1976至2011年的三十五年期間,這些因素中年齡佔3.8%,性別佔-12.4%、教育佔73.6%、婚姻狀況佔-0.1%、新移民佔11.5%;至於1991至2011年間沒有太大改變,年齡佔6.2%、性別佔-8.4%、教育佔65.6%、婚姻狀況佔0.2%、新移民佔15.2%。

 

2 個人收入分散起因相關因素

 

Year Overall Theil Index Between group variations
各组别变化 
Within group variations
组别内变化
年份 整体戴尔指数 Component due to age 年龄因素成份 Component due to gender性别因素成份 Component due to education教育因素成份 Component due to marital status婚姻状况因素成份 Component due to recent immigrant status新移民因素成份 Residual Component 其余因素成份
               
1976 0.407 0.026 0.027 0.1 0.006 0.005 0.243
1981 0.4 0.029 0.025 0.1 0.009 0.01 0.227
1986 0.429 0.033 0.019 0.12 0.005 0.003 0.249
1991 0.456 0.027 0.018 0.141 0.006 0.008 0.256
1996 0.503 0.024 0.012 0.162 0.006 0.017 0.282
2001 0.482 0.027 0.015 0.17 0.005 0.012 0.253
2006 0.482 0.032 0.011 0.143 0.005 0.012 0.279
2011 0.522 0.031 0.012 0.185 0.006 0.018 0.27
1976-2011 0.115 0.004 -0.014 0.084 0 0.013 0.027
    3.80% -12.40% 73.60% -0.10% 11.50% 23.60%
1991-2011 0.066 0.004 -0.006 0.043 0 0.01 0.014
    6.20% -8.40% 65.60% 0.20% 15.20% 21.20%
2001-2011 0.04 0.004 -0.002 0.014 0.001 0.006 0.017
    10.30% -5.60% 36.30% 2.30% 14.60% 42.20%

註:包括18歲以上而又非學生者;不包括家庭傭工。

 

 

從【表2】所見,教育顯然是造成個人收入分散的首要因素,其所產生的作用也顯然是三十年來至為關鍵。這其實不足為奇,因為在職者個人收入分散現象主要反映個人生產力的變化,而生產力變化基本上源自教育程度。

 

我在本報曾先後發表兩篇文章(〈為平等、成長而施教〉和〈政策與人力資本如何影響新加坡與香港的增長差距〉,分刊2012年4月18日、2013年10月2日),提出本地未能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採納進取的人口政策和拓展教育,而大專學額又尤其不足,實在是引致本地收入不均以及窒礙經濟生產力增長的罪魁禍首。

 

正如我上周在本欄指出,人口政策和教育是兩項極其重要的人力資本投資,全賴這些範疇,香港半個世紀以來在經濟生產力方面才得以一直領先新加坡,無奈近二十年來這個差距已大為縮減。此外,鑑於過去三十多年間,本地個人收入分散一直主要由教育程度驅動,則解決個人收入不均問題自然應從根源入手,以教育政策為首要政策工具。

 

次要因素 效應有限

 

至於其他相關因素對個人收入分散的效應,則遠不如教育重要。年齡因素對收入分散無甚效應,可歸因於多數「戰後新生代」(baby boomers)年事漸高的同時,這一代人的高薪一族佔就業人口比例亦逐漸增加,以致收入分散程度下降。隨着這一代人相繼退休,收入分散減低的效應將逐漸遞減。

 

性別效應呈現負數,其走勢亦持續減退。女性由於教育程度日高,在就業人口中所佔比例亦隨之上升;男女收入差距日漸收窄,就業人口中的收入分散現象亦隨之減低。

 

若根據長期數據計算,婚姻狀況的效應只屬微乎其微,也許反映了就業人口中低收入單身一族、已離婚者比例日增,與高收入已婚者比例日降互相抵消;但實情是否如此,則尚待進一步研究。

 

另一方面,新移民對收入分散現象的效應則呈正數,反映在人數日增的新移民中,低生產力者所佔比例較高。移民政策當然也是一種人力資本投資政策;在自由社會中,個人自應享有移民自由,不受政府約束。但在香港則屬政府政策範疇, 何人可移民來港決擇權在於政府,家庭團聚自是符合人權,但家庭的定義卻是由政府所定。

 

綜合上述分析,換言之個人收入分散增劇主要是受教育影響,其他因素只屬次要;因此在處理個人收入不均的問題上,教育當為核心所在。

 

下周續談住戶收入分散問題。

Share 分享到:
Print Friendly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