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看過史匹堡《林肯》這齣電影的朋友,想必同意這位以廢除奴隸制及開創美國共和時代而名垂青史的大總統,堪稱「語言權術」(heresthetics)的一代宗師。設計形勢,在政治上以達致勝之道,可說是「語言權術」的要訣,但現實環境從來就不是可供自由創作的白紙一張,反而更像一幅滿布塗劃痕迹的畫布。

 

「語言權術」掌握錯綜複雜的現實環境,從而整理出所需的現實圖像,使之足以令人信服,既可維繫與盟友關係,又能擊退背叛者、來襲者、奪權者威脅,達致自己的目標,實在是一種政治藝術。政治上的致勝之道,在於招攬同道,結成聯盟,非但要運用修辭藝術 –– 用詞具說服力;更重要的是運用「語言權術」,以蘊含策略性的用詞和目的,達到權謀意圖,在政治上克敵制勝。要明白修辭與「語言權術」的功能,首先要了解何謂政治。

 

語言權術   政治藝術

 

政治的目的在於作出關乎大眾的抉擇,着重的是集體行動,而非個人行動。市場上的經濟選擇往往通過個人自主的行動體現,例如在超市中志強要買蘋果,美鳳要買橙,是自主而完全不受威迫的選擇。

 

在奉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地方,但凡涉及個人行動的情況,都以自由選擇為原則。但政治上的選擇卻截然不同,只能在蘋果與橙之間作出選擇:選擇蘋果就暗示有關人等只能吃蘋果,對不喜歡吃蘋果的人來說,就無異於威迫;按某種比例將兩種水果混雜,也還是威迫。因此,除非人人喜好完全一致,否則政治上的選擇難免有威迫成分。其實,集體行動在某程度上必然有威迫的成分。

 

既然喜好各有不同,要別人改變立場,是否須要加以游說,甚或採取賄賂手段?林肯正正就是兩者兼施,以爭取通過美國憲法第13條修訂案;那麼從政者是否必須故意歪曲事實,使出所謂「語言偽術」?為求達到目的,是否就可以不擇手段?

 

要回答以上連串問題,首先要明白:一、為何「語言權術」是政治的要素;二、何謂修辭,它對「語言權術」又有何作用;三、政治上如何判斷是非曲直。

 

眾選難斷    權術難免

 

在民意永遠無從得知情況下,「語言權術」也就應運而生;以為民間真有共同意願的想法,只是一廂情願。舉例來說,假設A、B、C三人各有X、Y、Z三項選擇,各人選擇的先後排序如下:

 

選擇排序

選擇排序另一表達方式

A君 X > Y > Z X > Y, Y > Z, X > Z
B君 Y > Z > X Y > Z, Z > X, Y > X
C君 Z > X > Y Z > X, X > Y, Z > Y
全體(A+B+C) X > Y > Z > X X > Y, Y > Z, Z > X(加上X > Z)

 

A君認為X好過Y、Y好過Z,他當然認為X好過Z;B君認為Y好過Z、Z好過X,他當然認為Y好過X;C君認為Z好過X、X好過Y,他當然認為Z好過Y。三人就喜好投票,而以簡單多數取決,結果出現矛盾的結果X > Y > Z > X。換言之,雖然每個人的喜好都優先次序分明,但整個社區不可能得出一致的優先次序。同時存在Z > X和X > Z的結論。

 

若要全體先從X和Y兩項選擇中任擇其一,A君和C君都會選X(X > Y);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Y一項選擇可以剔除。再由全體從X和Z之間任擇其一,B君和C君都會選Z(Z > X)。少數服從多數條件下,結果以Z為最終選擇。

 

假設身為總統的你不喜歡這個投票結果,而寧願選X,那麼你就要設法改動配對的選擇方式,以操控最終結果。單在X和Z之間任擇其一,你知道X會被淘汰,因為三人之中有二人選擇Z(Z > X),因此,你必須操控選擇次序,讓Z在第一輪投票就已被淘汰,而第二輪投票的選擇只有X和Y兩項。當然,你還須設法令第一輪投票只有Y和Z兩項選擇,以確保Z會被淘汰。

 

操控的現象所以無可避免,只因全體選擇排序最後竟出現X > Y > Z > X的矛盾,亦即所謂「選擇循環」(cycling of preferences);或以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羅(Kenneth Arrow)命名的「阿羅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對此現象所作的詮釋為:民意根本不可能是集體行動決策的可靠指引,社會也不可能將集體意願原原本本排列有序。因此,以為社會上真有共同意願,雖然是世世代代政治哲學家的普遍信念,其實卻大謬不然。既然難有一致的民意,政治上任何結果都有可能受到操控,這也正是實證主義政治學理論與政治實務的真諦所在。

 

要成功操控,就不可以容許民間掌握全面資料,在不同時段,向有關人等個別選擇性發放資料,是操控的必要手段。

 

不過,就算公眾掌握全面資料,也未必能按照民意作出決定,因為民間選擇屬循環性質,亦即X > Y > Z > X;既然難以斷定社會上的共同意願,集體決定權也就無法行使。在政治範疇,故意誤導及操控結果反而有利於集體行動的出現,而能避免集體決定程序陷於癱瘓。

 

「語言權術」與民間選擇的循環性有何關係?「語言權術」正是運用策略以確保X最終中選的藝術,通過操控兩個一組投票選擇的先後次序,安排投票者要先在Y或Z之間作出選擇。能洞悉市民之間選擇矛盾之處,從而有效操控投票結果,這正是「語言權術」藝術成分之所在。林肯在政治上的過人之處,亦在於能洞悉先機,趕在內戰結束之前,成功於1865年1月策動第13條修訂案在國會表決,做到一舉三得:一、主導和議條件;二、廢除奴隸制;三、開啟長達七十二年的共和黨主政時代,並為此後美國的百年盛世奠下根基。

 

針鋒相對   以謀制勝

 

為達此目的,林肯必須借助於共和黨創黨元老Francis Preston Blair,以取得黨內保守派的支持,馴服黨內激進派如史蒂文斯(Thaddeus Stevens),同時以游說、甚至賄賂方式打動失勢的民主黨游離分子歸服。無論如何,林肯必須於1865年1月南北雙方議和之前,說服全部黨友以至其內閣成員合力推動通過修訂案。

 

假使內戰在修訂案表決之前就已結束,就難望共和黨保守派會繼續支持修憲。Blair堅持總統授權他與南方特使會面議和,林肯唯有假意就範,但卻處心積慮,禁止特使在第13條修訂案表決前到華盛頓,以免壞其修憲大計。事實上,林肯一方面否認議和的事,一方面則對其制止特使進城一事隻字不提,正正是以選擇性發放消息手法來實現議程操控(agenda control)的典型例子。

 

林肯與史蒂文斯當面詳談,先向他連番提問,然後擺事實,講道理,繼而在分析當前局勢的過程中,暗示對方宜在國會發表種族平等言論時知所收斂。史匹堡電影中對二人對話情節的描寫,就能恰到好處,道出箇中的利害關係:

 

林肯:既然我們接着在辯論中發言,我看你不如……收斂一下,以免嚇怕黨內的保守派盟友。

 

史蒂文斯:埃斯利(James Mitchell Ashley)堅稱為保表決通過,你寧可用官職利誘本來不夠資格的民主黨人支持。

 

林肯:要是你在國會語出驚人,大談充公土地、革命法庭、懲罰這、懲罰那的,恐怕我就什麼都保不住。

 

史蒂文斯:內戰結束之後,我打算全力爭取全面平等、黑人選舉權,還有遠多於此的權益。國會一定要授權奪回叛徒手上的每一寸土地和每一分錢,將充公的財產給千千萬萬的黑人農民自立門戶,而移交叛徒財產的過程將由全副武裝的士兵監督。到時南部不論男女老幼,都會得到自由,從此建立起一片自由的土地。這些計劃都應該事先公告天下。

 

林肯:這正是不知收斂的重建方式,可是……可是跟我的原意不盡相同。你我可於日後再作爭議,但現在咱們必須合作,我請求你……。

 

史蒂文斯:忍耐一下,對吧?

 

林肯:民間意見分歧的時候,要團結就必須循序漸進,直至民眾能夠拿定……。

 

史蒂文斯:我才不管他什麼烏合之眾!也不管他們有什麼要求,又或者有什麼盤算!自己這一臉滄桑,只因為長期努力不懈為大眾謀福祉,人生百態倒從不放在心上;脫掉頭上假髮,這副尊容只怕更不堪入目。可是民眾選中了我!代表他們!帶領他們!你也應該身體力行才對!

 

林肯:史蒂文斯先生,我敬重你的熱忱,也曾經嘗試從中借鏡。但假如我聽從你的意見,我就會在薩姆特堡(Fort Sumter)內戰炮聲響起的一刻,宣布解放所有黑奴。這樣邊區各州必隨之落入聯盟掌握之中,北方戰敗之餘,聯邦也會不保;不但無法如我們所願廢除奴隸制,更會在兩個星期之內,恰似軟弱無助的稚子,眼巴巴看着奴隸制由美國南部蔓延到南美洲。

 

史蒂文斯:這番話你早就想跟我說了。你口口聲聲相信民眾,但你當然知道他們的真面目。你明知白人彼此之間,不論男女,不分南北,正因為對蓄奴惡行視若無睹,才會弄得內心追求公義的指南針硬化得如同廢物。白人無法容忍的,反而是跟黑人分享國家無窮無盡的資源。

 

林肯:我是做測量工作的時候學會用指南針的,手中拿着一枚,當然可以給你指向「正北」的方位;可是,走向北方的途中有什麼沼澤、沙漠,深坑,它就無法作出提示了。假如只知朝向目的地橫衝直撞,完全不顧有什麼障礙,結果陷入沼澤,一事無成,那麼知道「正北」在哪方又有何用?

 

後來在國會表決辯論的過程中,史蒂文斯否認視白人與黑人為平等,但指出只是認為白人與黑人在法律之前平等。在史匹堡的電影中,林肯夫人瑪麗也大感驚訝,禁不住說:「想不到這個老頑固竟然會如此節制,說不定將來可以當上政治家。」

 

權術偽術    一字之差

 

究竟修辭的意義何在?

 

古希臘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在其著作《波斯戰爭》(The Persian Wars,公元前440年)中以「修辭」(rhetoric)來形容「說真話的藝術」;他認為真相最具說服力,作為游說藝術,修辭就是使內容言之成理和符合邏輯。對他來說,由於過程中毋須任何操控手段,故不涉及「語言權術」(heresthetics)。

 

同期另一位古希臘史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著有《伯羅奔尼撒戰爭史》(The 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s,公元前431年),其中「修辭」一詞就用以指「游說藝術」(art of persuasion)。他觀察雅典民主政制中從政者的言行,從中發現修辭不再只限於「說真話」。為求在政治上致勝而採取操控與故意誤導等手段,亦即所謂「詭辯術」(sophistry),已成為政治生活與修辭藝術中的必備元素;運用修辭的掩眼法和語言的歧義來蒙騙受眾,並權充歪理的論據,無疑就是「語言偽術」(art of half-truths)。

 

「詭辯術」聲稱論點是否符合邏輯並不重要,而結論是否「真確」,完全視乎受眾的裁決。針對受眾的偏見和情緒,能令己方論點獲得認受,而令本來於理不合的立場獲裁決為真確。凱撒大帝(Gaius Julius Caesar)遭刺身亡後,馬克.安東尼將軍(Mark Anthony)對羅馬民眾所致的喪禮悼辭,正是以辯術取悅羅馬人民感性情緒而非理性的一個經典例子。

 

修辭不過是「語言權術」的語言表達方式,在遣詞用語之中流露出操控和誤導的用意。鑑於民間的共同意願本屬子虛烏有,若必須作出集體決定,就難免要運用「語言權術」。以現代經濟學語言來說,這正是無從斷定民心所向的結果。

 

下星期我將在本欄探討在政治層面必須、並無可避免地運用「語言權術」是否合乎道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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