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载于信报财经新闻)
看过史匹堡《林肯》这出电影的朋友,想必同意这位以废除奴隶制及开创美国共和时代而名垂青史的大总统,堪称「语言权术」(heresthetics)的一代宗师。设计形势,在政治上以达致胜之道,可说是「语言权术」的要诀,但现实环境从来就不是可供自由创作的白纸一张,反而更像一幅满布涂划痕迹的画布。
「语言权术」掌握错综复杂的现实环境,从而整理出所需的现实图像,使之足以令人信服,既可维系与盟友关系,又能击退背叛者、来袭者、夺权者威胁,达致自己的目标,实在是一种政治艺术。政治上的致胜之道,在于招揽同道,结成联盟,非但要运用修辞艺术 –– 用词具说服力;更重要的是运用「语言权术」,以蕴含策略性的用词和目的,达到权谋意图,在政治上克敌制胜。要明白修辞与「语言权术」的功能,首先要了解何谓政治。
语言权术 政治艺术
政治的目的在于作出关乎大众的抉择,着重的是集体行动,而非个人行动。市场上的经济选择往往通过个人自主的行动体现,例如在超市中志强要买苹果,美凤要买橙,是自主而完全不受威迫的选择。
在奉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但凡涉及个人行动的情况,都以自由选择为原则。但政治上的选择却截然不同,只能在苹果与橙之间作出选择:选择苹果就暗示有关人等只能吃苹果,对不喜欢吃苹果的人来说,就无异于威迫;按某种比例将两种水果混杂,也还是威迫。因此,除非人人喜好完全一致,否则政治上的选择难免有威迫成分。其实,集体行动在某程度上必然有威迫的成分。
既然喜好各有不同,要别人改变立场,是否须要加以游说,甚或采取贿赂手段?林肯正正就是两者兼施,以争取通过美国宪法第13条修订案;那么从政者是否必须故意歪曲事实,使出所谓「语言伪术」?为求达到目的,是否就可以不择手段?
要回答以上连串问题,首先要明白:一、为何「语言权术」是政治的要素;二、何谓修辞,它对「语言权术」又有何作用;三、政治上如何判断是非曲直。
众选难断 权术难免
在民意永远无从得知情况下,「语言权术」也就应运而生;以为民间真有共同意愿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举例来说,假设A、B、C三人各有X、Y、Z三项选择,各人选择的先后排序如下:
选择排序 |
选择排序另一表达方式 |
|
A君 | X > Y > Z | X > Y, Y > Z, X > Z |
B君 | Y > Z > X | Y > Z, Z > X, Y > X |
C君 | Z > X > Y | Z > X, X > Y, Z > Y |
全体(A+B+C) | X > Y > Z > X | X > Y, Y > Z, Z > X(加上X > Z) |
A君认为X好过Y、Y好过Z,他当然认为X好过Z;B君认为Y好过Z、Z好过X,他当然认为Y好过X;C君认为Z好过X、X好过Y,他当然认为Z好过Y。三人就喜好投票,而以简单多数取决,结果出现矛盾的结果X > Y > Z > X。换言之,虽然每个人的喜好都优先次序分明,但整个小区不可能得出一致的优先次序。同时存在Z > X和X > Z的结论。
若要全体先从X和Y两项选择中任择其一,A君和C君都会选X(X > Y);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Y一项选择可以剔除。再由全体从X和Z之间任择其一,B君和C君都会选Z(Z > X)。少数服从多数条件下,结果以Z为最终选择。
假设身为总统的你不喜欢这个投票结果,而宁愿选X,那么你就要设法改动配对的选择方式,以操控最终结果。单在X和Z之间任择其一,你知道X会被淘汰,因为三人之中有二人选择Z(Z > X),因此,你必须操控选择次序,让Z在第一轮投票就已被淘汰,而第二轮投票的选择只有X和Y两项。当然,你还须设法令第一轮投票只有Y和Z两项选择,以确保Z会被淘汰。
操控的现象所以无可避免,只因全体选择排序最后竟出现X > Y > Z > X的矛盾,亦即所谓「选择循环」(cycling of preferences);或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罗(Kenneth Arrow)命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对此现象所作的诠释为:民意根本不可能是集体行动决策的可靠指引,社会也不可能将集体意愿原原本本排列有序。因此,以为社会上真有共同意愿,虽然是世世代代政治哲学家的普遍信念,其实却大谬不然。既然难有一致的民意,政治上任何结果都有可能受到操控,这也正是实证主义政治学理论与政治实务的真谛所在。
要成功操控,就不可以容许民间掌握全面数据,在不同时段,向有关人等个别选择性发放资料,是操控的必要手段。
不过,就算公众掌握全面资料,也未必能按照民意作出决定,因为民间选择属循环性质,亦即X > Y > Z > X;既然难以断定社会上的共同意愿,集体决定权也就无法行使。在政治范畴,故意误导及操控结果反而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出现,而能避免集体决定程序陷于瘫痪。
「语言权术」与民间选择的循环性有何关系?「语言权术」正是运用策略以确保X最终中选的艺术,通过操控两个一组投票选择的先后次序,安排投票者要先在Y或Z之间作出选择。能洞悉市民之间选择矛盾之处,从而有效操控投票结果,这正是「语言权术」艺术成分之所在。林肯在政治上的过人之处,亦在于能洞悉先机,赶在内战结束之前,成功于1865年1月策动第13条修订案在国会表决,做到一举三得:一、主导和议条件;二、废除奴隶制;三、开启长达七十二年的共和党主政时代,并为此后美国的百年盛世奠下根基。
针锋相对 以谋制胜
为达此目的,林肯必须借助于共和党创党元老Francis Preston Blair,以取得党内保守派的支持,驯服党内激进派如史蒂文斯(Thaddeus Stevens),同时以游说、甚至贿赂方式打动失势的民主党游离分子归服。无论如何,林肯必须于1865年1月南北双方议和之前,说服全部党友以至其内阁成员合力推动通过修订案。
假使内战在修订案表决之前就已结束,就难望共和党保守派会继续支持修宪。Blair坚持总统授权他与南方特使会面议和,林肯唯有假意就范,但却处心积虑,禁止特使在第13条修订案表决前到华盛顿,以免坏其修宪大计。事实上,林肯一方面否认议和的事,一方面则对其制止特使进城一事只字不提,正正是以选择性发放消息手法来实现议程操控(agenda control)的典型例子。
林肯与史蒂文斯当面详谈,先向他连番提问,然后摆事实,讲道理,继而在分析当前局势的过程中,暗示对方宜在国会发表种族平等言论时知所收敛。史匹堡电影中对二人对话情节的描写,就能恰到好处,道出个中的利害关系:
林肯:既然我们接着在辩论中发言,我看你不如……收敛一下,以免吓怕党内的保守派盟友。
史蒂文斯:埃斯利(James Mitchell Ashley)坚称为保表决通过,你宁可用官职利诱本来不够资格的民主党人支持。
林肯:要是你在国会语出惊人,大谈充公土地、革命法庭、惩罚这、惩罚那的,恐怕我就什么都保不住。
史蒂文斯:内战结束之后,我打算全力争取全面平等、黑人选举权,还有远多于此的权益。国会一定要授权夺回叛徒手上的每一寸土地和每一分钱,将充公的财产给千千万万的黑人农民自立门户,而移交叛徒财产的过程将由全副武装的士兵监督。到时南部不论男女老幼,都会得到自由,从此建立起一片自由的土地。这些计划都应该事先公告天下。
林肯:这正是不知收敛的重建方式,可是……可是跟我的原意不尽相同。你我可于日后再作争议,但现在咱们必须合作,我请求你……。
史蒂文斯:忍耐一下,对吧?
林肯:民间意见分歧的时候,要团结就必须循序渐进,直至民众能够拿定……。
史蒂文斯:我才不管他什么乌合之众!也不管他们有什么要求,又或者有什么盘算!自己这一脸沧桑,只因为长期努力不懈为大众谋福祉,人生百态倒从不放在心上;脱掉头上假发,这副尊容只怕更不堪入目。可是民众选中了我!代表他们!带领他们!你也应该身体力行才对!
林肯:史蒂文斯先生,我敬重你的热忱,也曾经尝试从中借镜。但假如我听从你的意见,我就会在萨姆特堡(Fort Sumter)内战炮声响起的一刻,宣布解放所有黑奴。这样边区各州必随之落入联盟掌握之中,北方战败之余,联邦也会不保;不但无法如我们所愿废除奴隶制,更会在两个星期之内,恰似软弱无助的稚子,眼巴巴看着奴隶制由美国南部蔓延到南美洲。
史蒂文斯:这番话你早就想跟我说了。你口口声声相信民众,但你当然知道他们的真面目。你明知白人彼此之间,不论男女,不分南北,正因为对蓄奴恶行视若无睹,才会弄得内心追求公义的指南针硬化得如同废物。白人无法容忍的,反而是跟黑人分享国家无穷无尽的资源。
林肯:我是做测量工作的时候学会用指南针的,手中拿着一枚,当然可以给你指向「正北」的方位;可是,走向北方的途中有什么沼泽、沙漠,深坑,它就无法作出提示了。假如只知朝向目的地横冲直撞,完全不顾有什么障碍,结果陷入沼泽,一事无成,那么知道「正北」在哪方又有何用?
后来在国会表决辩论的过程中,史蒂文斯否认视白人与黑人为平等,但指出只是认为白人与黑人在法律之前平等。在史匹堡的电影中,林肯夫人玛丽也大感惊讶,禁不住说:「想不到这个老顽固竟然会如此节制,说不定将来可以当上政治家。」
权术伪术 一字之差
究竟修辞的意义何在?
古希腊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在其著作《波斯战争》(The Persian Wars,公元前440年)中以「修辞」(rhetoric)来形容「说真话的艺术」;他认为真相最具说服力,作为游说艺术,修辞就是使内容言之成理和符合逻辑。对他来说,由于过程中毋须任何操控手段,故不涉及「语言权术」(heresthetics)。
同期另一位古希腊史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着有《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e 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s,公元前431年),其中「修辞」一词就用以指「游说艺术」(art of persuasion)。他观察雅典民主政制中从政者的言行,从中发现修辞不再只限于「说真话」。为求在政治上致胜而采取操控与故意误导等手段,亦即所谓「诡辩术」(sophistry),已成为政治生活与修辞艺术中的必备元素;运用修辞的掩眼法和语言的歧义来蒙骗受众,并权充歪理的论据,无疑就是「语言伪术」(art of half-truths)。
「诡辩术」声称论点是否符合逻辑并不重要,而结论是否「真确」,完全视乎受众的裁决。针对受众的偏见和情绪,能令己方论点获得认受,而令本来于理不合的立场获裁决为真确。西泽大帝(Gaius Julius Caesar)遭刺身亡后,马克.安东尼将军(Mark Anthony)对罗马民众所致的丧礼悼辞,正是以辩术取悦罗马人民感性情绪而非理性的一个经典例子。
修辞不过是「语言权术」的语言表达方式,在遣词用语之中流露出操控和误导的用意。鉴于民间的共同意愿本属子虚乌有,若必须作出集体决定,就难免要运用「语言权术」。以现代经济学语言来说,这正是无从断定民心所向的结果。
下星期我将在本栏探讨在政治层面必须、并无可避免地运用「语言权术」是否合乎道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