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載於信報財經新聞)
我上周指出,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在開放代議政制上進程遲緩,已激發起有礙《基本法》中政制發展「循序漸進」原則的各種社會因素,親北京派與民主派就政制發展方向各持己見,傾向片面方案的人數漸多,以致各走極端;這不幸的狀況有損香港社會大眾的長遠利益,亦非大眾所願,理應加以制止。但事態發展至此,究竟有何轉圜餘地?
香港社會多元化,對錯綜複雜尤其是涉及公共政策的議題均難免眾說紛紜、各持己見,在如此紛亂的環境下,個人在不同議題上未必採取同一傾向的立場,例如在社會議題上可以激進、在經濟議題上可以保守、在環保議題上則保持中立,原不應會發生兩極化的情況。
單就社會政策、經濟政策、環保政策等每個獨立細分範疇的議題而論,個人所持立場的差異往往可以很大,因此在多元化社會中產生極端主義、兩極化現象的機會極微。社會能免於兩極化,民主政制方可充分發揮應有效能,社會大眾可自由選擇支持為數較多的中間溫和立場而毋須被迫支持不受廣泛認同的偏離立場。
利益分化 其來有自
在符合此等條件的大前提下,個人才可自由地享有自身意向,且同時尊重諒解他人的意見,在無礙他人利益的情況下自由地追求個人利益。社會上的政治文化具包容性,而非互相傾軋、爭鬥不絕,唯有如此,「多數民主」(majoritarian democracy)才有望行之有效。但正如香港的現況,若缺乏多元性與互相尊重,而下列三種情況又同時出現,則會導致社會兩極化。
利益分化是社會上衝突及爭鬥不絕的起因,三十年前並無任何指標預示香港有迅即陷入兩極化的迹象,期間立場中立且具向上流動力的中產階級代表主流民意,令北京方面有信心作出承諾,讓香港推行以普選為基礎的民主管治政制,這是過去百多年來港英政府一直迴避的問題。是什麼在近年令本地社會趨向兩極化?
自1981年至2001年的二十年內,香港自置物業住戶的比例由28%增至51%。隨着環球經濟日見融合,物業價值普遍上揚,業主因而大獲裨益。中國、印度、前蘇聯及東歐集團國相繼對外開放,更令全球經濟勞工對資本比例激增,各地資產升值。而地產價格飆升,可說是香港從中受惠的最顯著迹象。
不過,本地置業率自從在2001年達到51%之後,就一直未見再有顯著增長,及至2011年,本地置業率亦僅微升至52%,其餘48%住戶均為租戶。由於期間本地物業價值暴升至遠超一般負擔能力的水平,出現如此現象實不為奇,住戶入息中位數亦僅由2001年的18700元升至2013年的22000元。與此同時,樓價增至8000元一平方呎,即使假設未來樓價上升速率不會快於收入,本地一般家庭要持續三十年把一半收入儲起才足以負擔按揭首期。
政制發展 僵局癥結
換言之,除非得到父母的財政資助,否則大多數現時未能置業的一群將來亦難望實現夢想,這對「無產一族」而言無疑是沉重打擊,不但難以購得理想居所,遑論可從資產增值中獲益。可見三十年來在物業價格持續趨升的形勢下,本地社會大致上一分為二:「有產一族」(haves)與「無產一族」(have-nots)。缺乏房屋政策的全盤改革,社會經濟兩極化的現象勢將持續下去,無法自我糾正(參看Werning與Farhi 2007年合著的解說)。
經濟上出現「有產一族」與「無產一族」兩極化現象,倒不足以催生政治兩極化,經濟上的顧慮與民主政治訴求之間,既非互為因果,亦無必然關係,但未能妥善處理「無產一族」至關重要的房屋問題,則無疑是政策上的一大失誤,反映政府未能作出適當決策和行動以平息民怨。
這實可歸咎於本地的施政架構:行政主導的特區政府在立法會根本缺乏支持。立法會內山頭林立,大部分議員均以小眾利益為選票來源,政府決策一再受制於立法會內四分五裂兼搖擺不定的小眾聯盟;立法會議員既隨時受社會上雜亂無章、變化不定的民意所擺布,自身也散播與政府以至會內其他黨派對着幹的負面情緒,政府的重大決策都受即興的民粹議程阻延。
政府的施政機制在制訂和執行政策時向以仔細詳盡、有板有眼、充分事先諮詢見稱,今時今日卻被視為官僚作風、繁文縟節,處事既缺乏效率又了無新意。當前政治形勢瞬息萬變,講求施政方針亦步亦趨,政策未及執行而方針已變,固有施政作風自然被視為有礙轉變,因從政府角度觀之,政治決策中途撤變乃屬思慮不周。事後回顧,政府對方針轉變有所保留,甚或變成明智之舉,卻仍難避免被視為有礙進步。政界中人與社會大眾的不滿情緒日益上升,互相指摘。
詮釋一致 政改路障
利益兩極化加上政府施政僵化,結果一事無成,更令社會大眾對政局不滿的程度加深;政治領袖(特別是歷任行政長官)被指無力改變社政困局,部分人則把目前困境歸咎於現行政制。各方至今仍未能就如何改革現行政制達成共識,顯然是香港當前面對的首要問題。
本地政制改革一直舉步維艱,究竟原因何在?進展停滯不前,既有損北京方面與香港雙方意願和利益,亦非任何有關方面之福。香港回歸之後若能實現民主政制,也應可算是足以讓北京向世人誇耀的成就;而飽受利益分化和施政僵局困擾的市民,也理應對有助化解困局的政改表示歡迎。
可惜政改姍姍來遲,對立雙方對目前僵局的成因更已各自達成「一致的詮釋」(convergent interpretation)。反建制派方面指摘北京出爾反爾,違背在香港實現民主政制的承諾;北京方面則覺得反建制派以抗拒北京及其在港的影響力為實現民主政制的唯一目的。
京港雙方互相猜忌對方意圖而構建了「一致的詮釋」實屬不幸,對香港前途尤其有害無益。作為國際經濟重鎮兼自由開放社會,香港豈可長期陷於政治僵局?更無與宗主國對着幹的本錢。雖然反建制派指北京對香港政改採取拖字訣或許不無道理,包括北京方面過於輕信既得利益者游說,但歸根究底要解決問題,還得雙方不要各持己見,才能解開困局。
有容乃大解困之道
對事與願違的事態發展,北京方面不會視若無睹。作為同意在《基本法》中為香港實現民主作出承諾的寬大宗主國,北京的善意卻始終未獲肯定。
何以香港社會演變至如此僵化和迷失的局面?這是誰之過?
反建制派認為北京方面違背當初容許香港實現民主的承諾,並以北京嚴加規控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以刻意篩選行政長官候選人,有礙香港成為「真正民主政體」。反建制派主張以公民提名方式開放提名程序,北京則指此舉令提名委員會淪為配角。反建制派由此推論,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辦法所以維持不變,無非暗藏維護建制利益的私下盤算,社會大眾接受如此詮釋的程度亦見日增,但建制派到底是誰?反建制派又究竟是誰?
所謂建制派,當然不可能單指北京,那麼是否包括香港半數的「有產一族」、原有提名委員會以及立法會中的多數派,以至過去二十多年來一直受惠於香港維持政治現狀的核心建制利益小圈子?
反建制派又是否包括其餘半數的「無產一族」、原有提名委員會中六分之一少數派,以及立法會中三分之一少數派,以至過去二十多年來受惠於香港維持政治分裂現狀的核心反建制激進分子?
反建制派與北京方面互相指摘,雖然「喇叭筒外交」(megaphone diplomacy)有其政治目的,卻無助化解政治糾紛。對於這些政治姿態,亦不應視之為「邊緣政治行為」(political brinkmanship),以免不必要地為其冠上更高的政治目標。
香港面對的政治僵局及社會上的利益分化,實由一直維持政治現狀不變所致。不過,京港雙方在政治表述上的兩極化,亦不應視之為香港社會已分為兩個互相對立的政治集團。但若未能開放提名委員會,擴大其政治代表性,則「一致的詮釋」勢將成為香港的唯一政治表述,危害民主進程。
近日立法會議員上海之行在會談展開前觸發的連串事件,可謂「一致的詮釋」揮之不去的又一明證。無論北京方面抑或香港市民,若繼續受制於建制派或反建制派的核心小眾,則香港社會大眾的整體利益便勢難得到維護,亦等於對香港的前途造成障礙。身處此負和遊戲(negative sum game),各方面均難有勝算,北京方面實應及早抽身為宜。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以普選方式擴大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實有利於逐步改變香港的政治現狀,並容許「多數民主」在香港落地生根。假若政改仍無寸進,民怨只會一發不可收拾,民粹專制將從此抬頭,情況有如法國大革命及二戰期間德、日兩國的情況。
香港發展「多數民主」屬道德兼實際集體行動議題,後果至關重要。政界的對立雙方若一味以首要原則為依據,罔顧後果而貿然鼓動市民採取激進行動,只會在政治上和道德上都構成危險。日後事態發展固然難以肯定,卻也不應以此作為放棄努力的藉口。罔顧行動後果的政客可算不負責任到極點,任何事關重大的行動都必須通過兩重準則才可倡議:即行動本身是否正確、行動後果是否恰當;不應但求為政客找到合理表述,而罔顧利弊。
參考文獻:
Ivan Werning and Emmanuel Farhi, “Inequality and Social Discounting,”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June 2007
「再創香港奇蹟」系列.之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