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2015年1月7日载于《信报财经新闻》)

 

「一人一票」可说是近世的一大设计,自18世纪欧洲启蒙时期哲学家提倡人权平等的原则,此后即成为民主政府及民主选举的道德及政治基础,但时至今日,民选代表是否仍能为民众作出政治决择、解决政治难题?

 

香港的政治僵局不但有损政治程序,也令公共政策与计划寸步难行;泛民主派将困局视为尚未全面实行民主政制之过,建制派则归咎于泛民主派,部分人亦指此乃近期民主化进展缓慢酿成的恶果。

 

事实上,即使发展成熟的民主政体亦纷纷陷于政治僵局,不同团体对于各种公共政策的利弊意见相左,甚至闹得面红耳赤,以致政策、计划无法通过,纵使终获通过亦经百般修订,变得面目全非。这种民主决策程序往往令政策议而不决,决而不果,甚至有违本意,因而蒙上恶名,造成的结果根本不符合公众利益。

 

透视民调的局限

 

对于既不断被支持者催促上马,却又备受反对者猛烈抨击的公共政策和计划,政府官员和政客应如何衡量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意向,力求突围而出?民意调查固然有一定作用,但未能将热心支持或反对者,以及无强烈意见者的观点作细致区分,因而无法衡量民意的强弱程度。

 

对于堕胎、同性婚姻等重大议题,不少民主政体的政府都由选民经全民投票自决;此类直接的民主决策过程极富争议性,所产生的结果亦甚有保留,主要由于对有关议题无强烈意见的大多数,随时可凭多数票压倒热心议题的小众。此外,选举结果亦往往受投票前足以左右游离选民意向的事件影响。

 

去年支持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中以公民提名方式产生候选人的「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 6.20-29民间全民投票」共录得约近80万张有效选票,「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则发动7.19-8.17签名行动加以抗衡,结果收集超过150万个签名。

 

两项行动都并非官方投票活动,从中反映的民间意向应作何结论?在两项行动中投票或签名的可能有不少人其实觉得结果如何都无伤大雅;相反,对两大政治阵营中的小众却至关重要,在小众在意而大众不大在意的情况下,「一人一票」方式难以反映真实民意。

 

一般相信,占中运动有近80万人投票支持也许是受到国务院先前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影响,其结果未必站得住脚。

 

从经济学谋出路

 

经济学者从来关注如何统计大众意向,包括意向的强弱程度,芝加哥大学经济学者Glen Weyl近期就此开发出一种巧妙机制,名为「二次方买票」(Quadratic Vote Buying;简称QVB),专为协助政府就新政策或计划作出决策而设,简单兼具实效,方法如下:

 

假设A、B、C三人参加买票。政府正欲就新界东北发展新市镇作出决策。按照「二次方买票」的办法,每人可买的票数不限,而价钱则等于所买票数的二次方。

 

票数                          价钱

1                                    1元

2                                    4元

3                                    9元

10                                100元

 

投票和付款一律透过手机程序或网站进行,最终结果取决于大多数。假如A买八张票赞成发展,B买四张票反对,C买两张反对,发展计划就会以八比六的票数通过。相反,若采取一人一票的方式,则发展计划将以二对一的比数被推翻。

 

然后三人买票的付款由三人平均摊分收回。由于A花了64元,B花了16元,C花了4元,合计84元,于是三人各得28元。A净蚀36元,但却受惠于新发展;B和C分别净赚12元和24元,作为投票落空的补偿。因此,有别于「一人一票」原则下「胜者通吃」的必然结果,将买票的钱重新分配,可减轻买票者的损失。

 

买票实利多于弊

 

话说回来,通过重新分配的方式,却非所有参与者都能受惠,例如B就较他买票阻止发展所愿意支付的金额亏蚀了4元。但假以时日,当其他各种政策、计划也相继取决于「买票」的投票方式,则最后各人理应得多失少,这当然也有别于在「一人一票」的安排下,大多数票数始终压倒小众的不变结果。

 

「二次方买票」所以奏效,皆因令投票者为所投的票产生作用而付出,好比通过废物收费计划,迫使市民为废物对其他人造成的影响负责。

 

投票者考虑有关政策的影响,以预期获得的边际利益决定买票数目,而投票意向相反者则以所付边际成本为考虑基础。亟欲新发展计划通过者,就能藉此发挥较大影响力,凌驾略为不愿意计划上马者;另一方面,在二次方比率买票付出较高代价的大前提下,又能确保买票者有所节制。

 

反对「二次方买票」者则认为,花钱投票的规则对财力丰厚的有钱人有利,他们对投票的影响力必然远超穷人,实际情况却不至于此,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既然投票代价等于所买票数的二次方,买票越多,花费亦会飙升。假如李嘉诚有意花一百万元支持新发展,他只能买一千票,但相对于全港愿意每人花一元参与其事的票数,他所买不过九牛一毛而已。

 

第二,须知在「二次方买票」安排下,买票的金钱终会悉数归还所有投票者。李嘉诚若花一百万元买票压倒反对发展者,最后能够取回本钱的成数只会甚低,而其他买小量选票的人,不论李嘉诚成功与否,都或多或少分到他买票所花的钱。对财力最低的投票者而言,从中得益都会远胜反对新发展所获的任何优势。

 

第三,只要略加调整「二次方买票」机制,即可减弱财力从中发挥的影响力,例如政府可对参加投票者的票数设限,财力优势自会减到最低。

 

方案须与时并进

 

1792年,法国成为率先实现男性选民全民普选的国家,「一人一票」机制诞生。(新西兰则于1893年成为全面推行女性享有普选权的首个大国。)当时全球社会只有少数精英阶层生活富足,百姓每多生活贫苦,一般家庭四分之三开支用于购买粮食,人人为口奔驰,罕有闲暇发展个人志趣,社会环境如此,民意多元与背向程度自然显得微不足道。

 

今时今日,社会发展不可同日而喻。Moisés Naím所谓的种种「微势力」(micro-powers),从非政府组织以至说客,无不日益削弱传统政治的中介角色。公共政策和计划受制于古老的「一人一票」方式来整合民意,这种办法无法化解发达国家所面对的种种矛盾。与不同具体议题利益攸关的各类多元小众,已纷纷成为社会上的新兴势力,普罗大众却对大部分相关议题漠不关心,当前为掌握民间意向必须重整思维,另辟蹊径。

 

「二次方买票」堪称目光远大的方法,率先全面从现代化整体趋势的决策层面针对核心投票方法,而非凭借对决策过程,包括投票的办法作出小修小补形式的规限,免去「一人一票」的不足之处,并能充份反映投票者的不同意向与热衷程度。

 

参考文献:

 

Eric A Posner and E Glen Weyl, “Voting Squared: Quadratic Voting in Democratic Politics,” Coase-Sandor Institute for Law and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No. 657 (2D Series), University of Chicago, February 2014.

 

「构建香港政制发展论说之路」系列.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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