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2016年6月29日载于《信报财经新闻》)
要求政府提供退休保障的呼声日高,各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赞成和反对的意见约各占一半,舆论聚焦于由公帑资助的有关计划,究竟应只限于贫苦巿民,抑或惠及全民。
问题关键在于社会是否有足够能力负担。香港人口在本世纪将持续老化,劳动力每况愈下,现时长者占劳动人口略高于23.4%,预期2061年增至60.9%,并一直维持至2100年;整体劳动人口目前为500万,估计2061年将降至430万以下,跌势并一直维持至2100年。
一如日本,香港人口结构萎缩的严重程度,已居于世界前列,且萎缩趋势较日本更为持久;若贸然推出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将对日后的社会及经济造成极大影响,有关政策并非纯粹关系对长者或贫困长者的恩恤这么简单。
保障重点有别
为何要采用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支持理据之一,在于长者大多数都没有收入,入息调查未免流于不切实际,浪费资源;再者,余生既未可知,长者往往不愿动用手头积蓄。假使要作审查,有关计划的资产门坎亦必须设于高水平,否则一般长者难以符合申请资格,而若然要审查但又把资产门坎定于高水平,则倒不如采用全民保障制度,富裕长者自由选择退出。
上述论点把两个不同的议题混为一谈:其一是人均寿命日益延长形势下的社会保险金,其二是贫困长者的退休支援。试问从退休至预期寿终的一段时期,退休支持责任主要谁属?假使得享高寿,积蓄却不敷应用,又应如何是好?
作为寿命超乎预期的保险计划,全民社会保障计划可说合理。
1925年在英国首相Neville Chamberlain任内制定的《寡妇、孤儿及长者供款退休金法案》(Widows, Orphans, and Old Age Contributory Pensions Act),为年满65岁男性及年满60岁女性国民提供退休金;当时英国男性及女性的预期寿命分别为56岁及60岁。
1973年在香港推出的高龄津贴(「长者津贴」)属全民福利,凡年满70岁的长者均可领取;当年男性及女性的预期寿命分别为69.6岁及76.4岁。
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全民社会保障计划的用意都毫不含糊,是为寿命超乎预期水平的长者提供的适度社会保险金,对象以贫者为主,相信富者不用领取此一津贴。不过我倒记得十多年前的一则新闻,报导一名长者乘坐由司机驾驶的劳斯莱斯名车,亲自前往领取津贴!
大政府大谎言
至于退休生活支持由谁负责的问题,答案则可分为哲学观念及实际层面。究竟应由个人、家庭抑或政府负责?
不妨先从实际层面着眼,要是希望由政府提供支持,等于选择大政府方针;假定退休年龄变化不大,则人口预期寿命愈长,政府的规模愈大。
举例来说,今天呱呱落地的某婴儿,预计可活到105岁,若于65岁退休,所需生活支援将长达整整40年。换言之,若于20岁出道,则工作仅45年后仍得为保障40年的退休生活张罗。假若政府须向全民发放适度的退休津贴,则政府唯有加税以应付此笔庞大支出。
要是一如估计,人口预期寿命继续延长,社会将出现何种状况?要提供全民退休保障,香港将转化为社福政体。即使退休支持金额只属适度,但在预期寿命、退休生活支持期持续延长的大前提下,此一环在公共支出的比重必会相应提高。
是以当考虑采用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时,必须先厘清领取退休金的合资格年龄是与预期寿命抑或与退休年龄挂钩,政府又是否有足够能力负担。各地民主政府之所以落得资不抵债下场,皆因把申领退休金资格与退休年龄挂钩,而非与预期寿命挂钩,以致这些大政府变成大谎言政府,不断虚报其财政的偿付能力。
从哲学角度看来,是否选择实施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就等于选择大政府抑或小政府、资本主义经济抑或社会福利经济、诚实政府抑或说谎政府、退休生活支持由个人及家庭承担抑或由社会负担。
诱因与承担
全民退休保障如何由保障预期寿命难料的社会保险计划,蜕变成退休支持计划,正是不负责任政客侵夺个人责任的实例。
回顾个多世纪之前,人类寿命普遍较短,退休之后在世的时日亦相应较短;后来医学日益昌明,人类健康得以改善,生活模式显著优化,逐渐拉阔退休年龄与预期寿命的差距。但执政者却未能把领取退休金的合资格年龄提高,令工业化国家的财政一直陷于拮据境况。
要解困其实不难,只须提高领取退休金年龄即可,但问题出自领取年龄与退休年龄挂钩,各地政客都不敢和盘托出真相:必须提高退休年龄。以蛊惑民心为能事的政客从来不缺,其中更每多诳言惑众,向选民乱开空头支票。
公债累累,既是历届政客谎话连篇的明证,却又不乏信徒,这些谎言也是政府公信力每况愈下的主因,政府债台高筑,加税累及下一代,甚至鼓动民众向子女撒谎,辜负他们的信任。
家庭制度遭破坏,整体社会根基不稳,自然无力承受不明朗前景与风险的冲击;政府只好独力承担,可惜亦已势孤力弱,缺乏认受性。
退休保障的最大弊端,在于打击工作意欲。既然退休之日即可领取退休金,闲暇消费有人付钞,则当然变得工作多一天也嫌多呀!那里还有工作意欲?毕竟人类行为大多受诱因影响。
预期寿命愈长,可得到的退休金额也愈高,对家庭的储蓄习惯构成不良影响。若子女不再是养老的重要保障,那么连父母在子女身上投资的诱因亦会减弱。社会持续利用各式诱因鼓吹集体责任,只会导致市民不愿承担个人责任,更变相为道德上不负责任。
1990年代初,末代港督慷慨地推出连串社会福利优惠,正好说明人类行为如何受意欲影响。自1991至2011年的20年内,香港政府的人均社福开支约由2000元增至7000元,按固定币值计算相当于6.5% 的年率化增幅;同期,无合理原因而不工作的人口比例则由1% 升至3.5%,足见诱因对行为的影响力之大。
预期寿命延长、政治领导才能不足,加上诱因社会化及责任集体化,都成为致命伤,损害世代社会契约承传的诱因,蚕食社会的经济与道德根基。这正是各地政府无力负担全民退休保障的原因。
对全民退休保障的批评,并非由于用心不良或天性凉薄。要知道为长者纾解贫困,其实有较佳方案。2011年,全港往户中,户主年过65岁而又居于公屋的比率为48.3%(户主介乎20至65岁工作年齢而居于公屋的住户则占27.4%),由此可见要为大部份贫穷长者提供收入支持,其实利用较少资源已能办到。
将公屋单位售予现居租户,即可为长者提供足以保障余生的宝贵资产,例如通过现代财务安排,或以优惠价售给年长租户。售出公屋单位最终由子女继承,下一代自然有较大诱因照料年长父母,要知道长者渴望子女关顾,乃人之常情。
此一方案能避免对政府公共开支造成额外负担,同时为未来房屋经费带来资源,一方面节省公共房屋开支,另一方面毋须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且可把省下来的资源,调拨至随着人口老化而持续上升的医疗开支。
再者,香港一贯奉行的小政府作风得以维持,社会保障的责任亦不至沦于过度集体化;保持香港作为一个繁荣经济体与健全社会的基本自由与诱因。体恤长者和贫困长者的正道就在于此,决非单靠不负责任的政治惯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