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5月立法规定最低工资,时薪不得少于28元后,就业人数有所增加,失业率同期下降【表一】。但按经济学理论,当就业市场有竞争时,应出现相反现象;有论者认为,若非经济学出错,就是本地的就业市场缺乏竞争。是耶非耶?

 

经济学入门课程告诉我们,由于最低工资抬高营商成本,当就业市场有竞争时,企业会减少雇员,从而压缩就业人数、推高劳动力参与率和失业率。这是经济学学生无人不识的推论。

 

结论欠缺普遍性

 

不过,这是假设就业市场有充分的竞争而雇主没有垄断力,若雇主作为劳动力的买方具有垄断力,形成经济学所谓的买方垄断(monopsony),则最低工资打击就业机会的武功也就被废,到头来就业人数可能有增无减。但真的会有这种异常?在香港又有可能吗?我不以为然。

 

最低工资主要针对非技术性的劳动力,但香港历来工资略有升跌,人们就立即转工,雇主垄断就业市场的话,不可能如此;当然,有些公共知识分子看法不同(例如本报创办人林行止先生10月3日的宏文〈最低工资不可废 自我增值增入息〉)。

 

自从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校区、普林斯顿大学,以及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简称LSE)一些负有盛名的经济学者发觉,当其他因素不变时,最低工资并未压缩低薪就业人数或抬高失业率后,「最低工资无害论」就应运而生。虽然多数经济学者认为有关的估计错漏百出,但赞同者解释说,这项结论只适用于某类地区个别行业短期内的情形;换言之,没有普遍性。这方面至今最有力的研究来自三位柏克莱学者Dube、Lester和Reich于2010年对美国县级数据进行的分析。

 

对劳动力造成异常需求

 

他们觉得最低工资不会打击就业,因为低薪职位的市场受少数雇主垄断。详细来说:西方常见小城,人口密度低,市内交通费贵。试想,知名的连锁食肆在城里有一家店,东主觉得开分店有利可图,但担心要多付工资才能就地请到额外的员工;可是东主给了新店员工较高的工资,无法不让老店的员工也同步提薪,结果削弱原有店铺的盈利,得不偿失。但最低工资立法后,人工开支反正会上升,开分店也就变得有利可图,东主于是抛开顾虑,开店请人。

 

但以上的逻辑其实带有假设:区内由于人口密度低、交通费贵,雇主得以垄断就业市场。美国也许有这个问题,但香港人口高度密集,又是大城市型经济,全市基本上是单一市场,零售业连锁店须竞争人手,除了少数偏远地区,全港的交通费相差不远,很难相信零售连锁店垄断劳动力。

 

最低工资再实施几年相信就比较说得准,香港的连锁店是否真的能垄断就业市场。因为根据美国上述的研究,雇主垄断就业市场的话,最低工资反会令连锁店加快扩充、增添人手;反过来,中小型同行会因为工资上升而收缩。但雇主若不具有垄断性,则所有企业不论大中小,都会因为最低工资而削弱竞争力,从而减少员工、放慢扩充。最具讽刺的是,当雇主在劳工市场具有垄断性时,最低工资尤其会降低中小型企业雇主的竞争力。

 

以香港去年看,就业市场十分紧张。自2010年起,本地的实质消费开支进入高增长期;引入最低工资时,正值本地的实质消费开支进入增长高峰期【表一】,对劳动力造成异常的需求。消费开支年成长率在去年第二和第三季度分别达到11.0%和10.7%的高峰。

 

表一:就业市场紧张度与本地消费增长率

 

年份 季度

就业增长率

劳动力参与率

失业率

本地消费增长率

 

 

 

2002

 

-2.8

1.2

72.4

51.9

8.3

5.9

0.8

2003

 

-1.7

0.1

72.0

51.7

9.3

6.2

-0.5

2004

 

2.1

3.3

71.6

51.9

7.9

5.6

7.7

2005

 

1.2

2.8

71.1

51.8

6.6

4.6

4.6

2006

 

1.0

3.1

70.9

52.6

5.7

3.8

6.2

2007

 

1.3

3.3

70.4

53.1

4.7

3.4

9.7

2008

 

0.1

1.9

69.7

53.1

3.9

2.9

2.6

2009

 

-2.1

-0.1

69.4

53.2

6.0

4.3

1.4

2010

 

0.4

-0.1

68.5

51.9

5.1

3.6

8.8

2011

 

1.7

4.3

68.4

53.0

4.0

2.8

9.7

 

 

 

 

 

 

 

 

 

2008

Q1

1.1

3.8

69.7

53.1

3.6

2.6

8.1

 

Q2

0.6

2.3

69.5

53.0

3.8

2.8

4.8

 

Q3

0.3

1.7

69.8

53.2

4.0

3.0

1.0

 

Q4

-1.4

1.6

69.5

53.2

4.2

3.2

-2.7

2009

Q1

-2.1

0.7

69.5

53.7

5.6

3.7

-3.2

 

Q2

-2.0

0.4

69.7

53.5

6.3

4.4

0.0

 

Q3

-1.9

-0.3

69.7

53.2

6.6

4.9

2.0

 

Q4

-1.8

-0.4

68.5

52.6

5.7

4.1

6.8

2010

Q1

-0.2

-0.4

68.5

52.1

5.2

3.6

9.6

 

Q2

-0.2

-0.2

68.3

52.1

5.6

3.6

7.3

 

Q3

0.9

0.3

68.7

51.8

5.1

3.8

8.9

 

Q4

1.3

0.6

68.5

52.0

4.5

3.3

9.4

2011

Q1

0.3

1.9

67.9

52.5

4.1

2.6

8.7

 

Q2

1.7

3.3

68.5

53.0

4.3

3.0

11.0

 

Q3

1.3

4.4

68.6

53.2

4.0

3.0

10.7

 

Q4

1.2

4.9

68.2

53.4

3.7

2.7

8.4

2012

Q1

2.7

3.9

68.9

53.6

3.8

2.5

7.0

 

Q2

2.1

4.0

68.8

54.1

3.8

2.8

4.4

 

Q3

1.1

2.2

68.8

53.6

3.8

3.1

3.0

 

劳动力需求上升,令就业人数录得净增长,全港男女合计的总就业人数自2010下半年以来持续上升;这同时提高了劳动力参与率,降低了失业率。2010年第一季到2012年第三季期间,男性与女性的劳动力参与率分别由68.5%增至68.8%,以及由52.1%增至53.6%;同期内,男女的失业率分别由5.2%跌到3.8%、以及由3.6%跌到3.1%。当时适逢就业市场紧张,暂时隐藏了最低工资对打击就业机会的作用。

 

对整体经济是失

 

这是否说,只要就业市场紧张,最低工资就没有负面作用?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之。假设有X、Y、Z三种低技能工作,去年5月实施最低工资前,时薪分别为30元、28元和26元;又假设这三个就业市场的人手可分为A+、A-两类,两者生产力的差别在于工作态度而不在于能力,而以A+较勤劳。若此,A+和A-获聘从事X、Y、Z工作的可能性有多大?答案视乎雇主招聘和留住勤劳员工的本事。

 

【表二】是最低工资实行前后,A+和A-获X、Y、Z工作聘用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实行之前,假设A+有2人和A-有6人获聘从事时薪最低的X工作;A+有4人和A-有4人从事时薪居中的Y工作;A+有6人和A-有2人从事时薪最高的Z工作。

 

表二:A+A-两种劳动力从事XYZ由低至高三种工作的工资变化和人数

    X工作 Y工作 Z工作
 实施最低工资之前 工资率 $26 $28 $30
A+人数  2 4 6
A-人数 6 4 2
 实施28元最低工资后第一阶段: 工资率 $28 $28 $30
A+人数 4 2 6
A-人数 4 6 2
 实施28元最低工资后第二阶段 工资率 $28 $30 $30
A+人数 4 4 4
A-人数 4 4 4

 

A+由于较勤劳,从事最低薪X工作的生产力会平均低于从事时薪居中的Y工作,而从事Y工作的生产力又低于从事Z工作;反过来,Z工作的时薪当然要高过Y工作,而Y工作又高过X工作。Z工作时薪最高,雇主较最容易请人,也较成功留住A+员工,平均来说,给予员工的待遇也好过Y工作。X工作时薪最低,雇主最难请人,也最难留住A+员工,平均来说给予员工的待遇最低。

 

28元的最低工资实施后,X工作的员工获加薪,与Y工作的员工同酬。就业市场随后有两种反应,第一阶段,X工作本来对勤劳的员工待遇偏低,而对没有那样勤劳的工人较容忍,现在加薪,与Y工作看齐,对勤劳的A+员工来说,X工作的待遇与Y工作相同,但较轻松,有些A+员工可能会由Y工作跳槽到X工作。此举不但会令Y工作失却2名勤劳的A+员工,压低业绩,更会削弱Y工作相对于X工作的竞争力。换言之,最低工资对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影响,并非对全行一刀切。

 

X工作现在用2名A+员工取代2名A-员工,加强了竞争力,这与有些研究发觉最低工资可能会提升生产力相符。但这项「进步」是用勤劳的员工代替较不勤劳的员工来从事要求较低的工作换来的,无助于提升经济的实质生产力。

 

由于X工作此前靠2名不太勤劳的A-员工也能应付,新加盟的2名A+员工大材小用,难以充分发挥;X工作一向较容忍不太勤劳的工人,现在获勤劳的A+员工「屈就」,对整体经济是失而非得。

 

由上述的就业市场第一阶段调整可见,最低工资令经济导致两种损失:既削弱了高技能Y工作的生产力,而以勤劳的A+员工从事对勤劳要求较低的X工作,又未能充分提高这种低技能工作的生产力。

 

就业市场根据最低工资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整后,Y工作的雇主为了恢复竞争力,将时薪提高到30元以吸引A+工人。假设Z工种有2名A+员工跳槽,取代了Y工作的2名A-员工;但这一来,Z工作的A+员工由6名减至4名,辅以4名A-员工,员工总数虽然不变,但少了2名A+员工,Z工作的生产力有所削弱。总的来说,相对于要求较低的Y和X工作,Z工作的竞争力有所缩减。

 

令劳工趋向下游

 

就业市场接着还会有第三、第四阶段……的调整,提升工资的效应最终会渗透到其他工种,愈来愈多勤劳的工人「屈就」于要求较低的工作。

 

讲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最低工资改变了就业人士在各行各业之间的相对竞争力,把勤劳的工人推向下游的工种,浪费人才。由于接近法定下限的工资传出错误的讯息,令人力资源出现错配,对经济又怎会有利?

 

最低工资实行一年多以来,上述情况显而易见,大厦保安员比以前年轻,但繁忙地段的食肆服务员却人手紧张。

 

在就业市场调整的第二阶段,且让我们就A+和A-两类员工从事X、Y、Z三种工作的分布作一比较。三种工作同样各有4名A+员工和4名A-员工,最低工资实施前,勤劳的A+集中在要求较高的Z工作,而没有那样勤劳的A-集中在要求较低的X工作;实施最低工资后,勤劳的A+和没有那样勤劳的A-从事要求较高和要求较低的工作人数都一样,应有的差异被抹杀,变成「平均主义」。

 

市场本来最擅于为不同技能的人与不同生产力的工作配对,但最低工资令低收入的工作失却这项重要的功能。

 

扩大最低工资以涵盖更多任务人,只会扩大对经济的损害,那不是鼓励勤劳的工人力争上游,而是引诱他们日趋下游,得过且过。

 

参考文献:

 

Arindrajit Dube, William Lester and Michael Reich, “Minimum Wage Effects Across State Borders: Estimates Using Contiguous Counties”,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Vol.92, Issue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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