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2017年5月31日载于《南华早报》)

 

贫穷问题偶尔会登上报章头条,有关讨论常提及以贫穷线作为量度社会贫穷状况的指标,以界定绝对贫穷(absolute poverty)与相对贫穷(relative poverty)两种状况。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之一,在于减少全球极端贫穷与饥饿人口;作为衡量达标进度的工具,当年定义为每日生活费低于一美元的贫穷线,实际上是藉以界定绝对贫穷。

 

此一政策目标在于透过促进贫穷人口高度集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协助贫者脱离绝对贫穷的困境。近数十年来,经济全球化的最大收获,莫过于扶助「第三世界」国家中达六亿人口脱贫,其中以中国、南韩、印度、波兰、印度尼西亚、泰国六个国家为主。

 

时至今日,全球经济融合备受贬谪,皆因发达国家大多数人未能分享全球化在第三世界纾解贫穷的佳绩。事实上,不少发达国家采用的是相对贫穷的概念。

 

相对贫穷的贫穷线通常被定义为社会中家庭收入中位数的某个成数(多取半数)。相对贫穷概念本来久已存在,早期由阿当史密斯及佛利民提出,但近年才广获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加拿大与欧盟诸国政府采纳有关操作定义。

 

在制订贫穷线时,是以经常收入作为收入来计算。经常收入与真正经济状况关系并不密切,在商业周期内,收入既随周期、人生阶段而变动,收入汇报亦有系统性失实,而不少人因退休、无业或自雇而被列为无收入。

 

据美国方面的研究结果显示,以此方式衡量,该国约73% 人口一生中有一年处于收入分布中最高的20百份位数,约40%则有一年处于收入分布中最低的20百份位数。由此可知,不少现时处于贫穷线以下的人口,并非真的终生贫穷。

 

各地社会大都有为贫者提供现金转移及非现金福利的计划,例如2015年,香港人口中有19.7% 处于贫穷线以下,但若将现金转移计算在内,贫穷线以下人口比率则降至14.3%;若将现金及非现金转移一并计算在内,则比率更下降至9.9%。

 

若说不少领取各种现金及非现金转移者并非处于贫穷线以下,我绝不称奇。且看全港人口近三份之一租住公屋,而公屋正是最主要的非现金转移,然而处于贫穷线以下的人口只占19.7%;这等如说说,社会花费大量房屋资源,用以资助并非处于贫穷线以下者,又或是贫穷线未能界定真正贫穷者。至于其他由社会资助的各项计划,情况也大概一样。

 

说句公道话,我不认为是政府统计员计算错误,以致夸大本港的贫穷状况;反之,有关部门处事审慎,分析数据表现出色,我早前便曾加以赞扬。

 

问题不在于计算失误,而在于难以根据经常收入将贫穷状况化为简单统计指标。

 

香港属于人口急剧老化社会,若以贫穷线为衡量准则,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录得较高的相对贫穷程度;这纯属统计现象,是由于申报无收入的退休家庭数目增多,但此等家庭却未必毫无支持或资产。

 

香港面对的主要是「濒穷」(near poverty)而非贫穷问题,只是一般家庭全力争取安稳收入,以达至令子女获得优质教育、于有需要时得享优质医疗、自置物业以保障积蓄等而面对的苦况。在发达国家纾解相对贫穷确实困难,并非单靠制订贫穷线可解决问题。

 

在香港采用贫穷线概念,最惹人关注之处不在于贫穷程度被夸大,而在于误导令人忽视真正威胁 –– 「濒穷」,忽略舒解濒穷,未能掌握真正威胁根源在于「中产沉降」(sinking middle class)趋势,这亦是全球发达国家同样面对的一大难题。当今之世,贫穷线实在是扶贫政策的错误指标,我希望香港能真正掌握智慧,勿以昔日之谬误政策来处理今天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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