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二日载于信报财经新闻)
我初次接触到革命和现代化两大课题,是在中学西史科的课堂。老师选用的课本并非一般只为应付中学会考的「鸡精书」,而是Denis Richards的佳作《现代欧洲1789年至1945年》(Modern Europe 1789-1945)。
书中的首两章以法国大革命为题,作者写道:
「然而这场革命的原动力其实并非来自农民阶级,而是1789年法国三级会议中的第三等级,经济条件较优,尤以律师、医生等受过高等教育者为主。究其原因,这一阶层固然并未如农民般受贫困煎熬,但却因被拒建制门外而深感不忿……。总而言之,他们认为参政遭受限制实属不公,其中一名领导人物就曾出此语:『何谓第三等级?可说是无所不包。在现行政制下至今有何作为?简直是全无作为。又有何抱负?当然是有所作为。』因此,法国大革命领袖几乎全都来自第三等级,也就不足为奇。」
书中继而交代:
「不久,三级会议于8月4日晚发生了一件历史大事。会议上一名贵族代表起立提议废除所有封建权利,随即引起其他代表和议。会议厅内群情汹涌,一如救世军会议;贵族代表逐一起立,相拥而泣,纷纷宣布放弃自身权益,自我牺牲精神溢于言表(自然也有人被迫「陪葬」)。到了翌日早上八时,会议共通过三十条法案,令法国法律面貌为之变天。8月4日当晚,会议允予农民在革命中的一切要求;时日渐过,极端主义与暴力抬头,农民自然倾向支持任何承诺保障其新权利的一方。农民并非民主信徒,既然拿破仑看似能保障他们受惠于革命的大部分权利,他们也就乐于支持。」
此书解说法国大革命深入浅出,中学四年级生也能看懂,而且内容引人入胜,令人读得津津有味。
革命殊途 追本溯源
至于我对中国革命的认识,则始于大学时期初读摩尔(Barrington Moore)的《独裁与民主的根源:造就现代世界的地主与农民》,书中的结论别出机杼,指出中国现代化的唯一政治后果只能是共产独裁政体,令我大感意外,也颇为震惊。四十年后重读此书,我相信摩尔对中国的论题基本上依然正确,对有意探索中国革命来龙去脉的学生来说,确是最佳入门。我与摩尔一样,认为寻求答案的最佳办法,应从中国历史发展着手。
摩尔论题提出二十世纪壁垒分明的政制,亦即独裁与民主及两者的变体,应追溯至农业社会的根源,而重点在于现代化首阶段农业商品化之际,地主与农民的遭遇。
在秦灭六国、一统天下以前,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已具雏形;及至汉、唐两代加以完善,即使其后农民揭竿而起、外寇入侵等动荡政局,但历经朝代更替也大致维持不变。
在封建时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农作收成,统统归于天子及其臣下所有;农奴每年须定期将全部收成上缴封建地主,听候地主分派,大概亦即井田制实际上的运作方式。到了战国时代,中国的封建制度已成强弩之末,西方的封建制度却仍远未发轫。
废除封建 释放地权
七国之中,以秦国废除封建制度最力。在秦孝公支持下,商鞅在公元前356年进行「变法」,推行连串影响深远的政经改革,除迁都咸阳以削弱贵族的影响力以外,又实施各项措施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商鞅变法中最切合本文题旨的,要算是土地改革和创立官僚制度。
商鞅变法将秦国土地私有化,容许土地自由买卖;奖励农业;鼓励移民及人口增长;编制户口以便征税及管理。此外,又设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以取代世袭王侯当政的旧习。从此之后,周朝以来的分封制就由郡县制所替代,至汉朝再加完善而成定制。商鞅变法为弱小的秦国创造了有利条件,至战国时代摇身一变而成经济和军事强国,终歼灭六国,早于公元前221年就统一中国、废除地权世袭、建立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并实行农地私有化,这比法国大革命还要早两千年。
上述改革措施经汉、唐两代再加完善之后,土地变成可供耕者自由买卖的私产,政府则专管征收地税事宜,不理地权谁属。土地买卖让买卖双方缔结只关经济而无关皇权的契约关系。由此产生的地主阶级,与传统封建地主完全沾不上边。井田制度下产生的封建地主,依靠政治人脉才可保权势;在汉、唐两代,地主依仗的则纯为财势。
新制度较具经济效率,而农地私有制更有助经济蓬勃发展,使中国的生产力在农业经济体中一枝独秀。工业化年代以前,按人均计算,中国大概是富甲全球的经济体。地权世袭制早已废除,以致断绝王侯以政治本钱换取经济利益的快捷方式。理论上,中国开放政制,也因而较封建时期的西方为早。
另一方面,土地私有权也逐渐集中。由于农作收成易受气候变化和天灾影响,农民往往难以如数上缴田赋。每逢收成欠佳的日子,地权转让特别频繁,而且逐渐落入富人手中。售出农地之后,本来拥有地权的耕者则沦为佃农,虽可免向政府缴纳地税,却须向地主缴交昂贵地租,往往可达收成之半。因此,地税愈低,佃农无从受惠,反而地主获利愈高。减低地税本来具有鼓励生产及促进人口增长的作用,却弄巧反拙,导致财富分配不均。
土地私有 地主抬头
因此,土地政策在中国历史上向来备受争议,政治上亦形成水火不容的两派意见:一派向往古代平均地权的井田制,亦即国家认可平均地权的公社制;另一派则主张地权应为耕者所有,亦即私有产权的自由。虽然有关议题争论不休,中国农地权私有制二千多年来却一直得以维持,直至共产主义革命为止。
中国地权世袭制在秦灭六国一统天下之后迅即废除,其中另具一项关键意义:废除世卿世禄制以后,在治理国事方面必须建立官吏选拔制度。反观欧洲在封建制度下一直靠皇室贵冑管治,所涉的开支就划算得多。
欧洲各国政府税收所以较中国为少,其原因亦不难理解。中国建基于农地私有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不但效率较高,亦产生了欧洲封建制所欠缺的活跃土地买卖市场。此外,欧洲诸国皇室连年交战,相较之下,中国统一之后相对和平稳定,军备开支亦大概较低。税收高、支出低,让中国较具财力负担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而毋须依赖忠诚度往往成疑的贵冑辅政;欧洲则要待其现代经济繁荣之后,才能逐步建立有效率的官僚制度。不过,对于尚处农业社会阶段的中国而言,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难免构成沉重的财政包袱,大概就是其后难以根除的贪污歪风的远因。
汉代任用官员开始接受平民百姓中之贤士受荐举的甄选制度,到了唐代正式设立科举制度开科取士,并确立官吏九品制。科举取士在当时视为选拔人才的公平制度,在政治上而言,也可算是延揽行政贤才的高度「民主」方式。相反,欧洲的管治精英,即使到了十七世纪仍奉行世袭制。不问出身、选贤与能的人才选拔制度,其效率和认受性必定胜过封建社会及农业经济体的封闭政制。
到了十七世纪,为便于税收与司法,法皇路易十四在欧洲率先创建官僚制度;更为鼓励世袭贵冑舍弃封邑迁居首都,修建富丽堂皇的凡尔赛宫以资贿赂并权充借口,却因而种下「遥距地主」(absentee landlordism)的祸根。大概由于地主远离封地,以致缺乏监管,农地收成随之减少,但苛捐杂税的重担却令佃农不胜负荷;征税程序后来亦蒙上贪污色彩。因此,法皇为求监控贵族之举,竟演变为法国大革命的导火线。
制度过稳 变革肇因
前现代农业经济体之中,大概以中国的政制最具效率,因而历经朝代更替而不衰。此制度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另一原因,在于中国地权掌握在富裕的地主阶级,他们在地方农村以至中央官僚制度中都拥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中国历代天子与中央政府向来顾虑郡县官僚会受地主收买贿赂,而变得贪赃枉法。虽有三年调任一次的安排,但任何监察制度都难免漏洞,监察抵不住腐败冲击流于失效,也往往公认是朝代衰亡的一大肇因。毕竟农业经济对内要负担庞大官僚体制的开支,对外要应付防御外敌入侵的国防用度,难免左支右绌。因此,为求应付官僚体制开支,甚至难免要容忍贿赂行为。
中国政制历久不衰的另一关键因素,在于地方官犯不着挑战地主阶级的权威。过往考取功名成本极高,只有地主阶级才能负担。地主若无优秀子嗣,亦可招揽族中家境清贫而才华出众的学子加以栽培。学子受此恩惠,他朝学有所成,高中科举之后,定必感恩图报;由此生出财富、才学、官位三方面积极配合的效应。
官僚体制与地主阶级存在唇齿相依的关系。地主靠官僚保障财产权利,确保收租顺利;亦可敦促政府兴建水利系统以利便农业。富贵人家子弟晋身官僚体系有助惠泽后代,至少可于在位期间积聚土地。
基于农地私有产权,以及非世袭(皇族除外)而公开考核政治人才的经济制度,可说是较为开放的政治制度。地权与功名之间的偶合,在某程度上可加以合理化和正统化。
再者,通过地主与官僚的伙伴关系,可将农业盈余转化为发展文明资源。这种制度实在是前现代世界的极巧妙安排。
这种制度的转变动力既低,亦无助前现代自给农业过渡至商业模式。中国制造业的起源跟欧洲有别,主要在乡郊而不在市中心。由于缺乏大城市作为市场,一向行之有效的制度既无转变的必要,亦毋须将农产大量商品化以输往大城市。城市化展开之后,中国地主面对人手过剩的问题,与其费劲创新并将农产商品化,不如加地租省事,于是变为食租者,而非农业创业家。地主拒绝与时并进,其中受到城市便捷生活吸引的,就索性迁居,就像法皇路易十四时期的贵族一样,成为「遥距地主」;而农民的经济条件则每况愈下。
晚清时期,受到列强入侵威胁,中国在清廷颟顸自顾不暇之际,面对空前扩军需要,难怪传统制度面临崩溃,而农民更首当其冲。
推翻满清之后,地主阶级顿失朝廷靠山,惟有倚仗地方军阀和在城中的国民党庇荫,跟法国农民拥护拿破仑的心态如出一辙。国民党及军阀的农业政策但求一切恢复旧观,农民所处困境更为严峻,与地主之间的矛盾亦随之加剧。
中国革命始于推翻帝制的一场国民革命,而以铲除地主阶层的社会革命告终。革命结束,亦同时摧毁二千多年来地主与中央官僚之间的伙伴关系。地主为保私利负隅顽抗,由于要加大力度才能镇压,以致催生出独裁政权。农地私有制废除之后,取而代之的公社制,实与二千三百年前商鞅变法所废除的井田制大同小异。
为何摩尔认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无可避免?这场革命与中国历代各次农民起义又有何分别?下期将继续探讨。
摩尔论独裁与民主‧之二